〈名〉
〈动〉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昌志切,音熾。【爾雅·釋訓】饎,酒食也。【註】猶今云饎饌,皆一語而兼通。【疏】饎,一字通酒食兩名也。李巡云:得酒食則喜歡也。【詩·小雅】吉蠲爲饎,是用孝享。
又【玉篇】黍稷也。【儀禮·特牲饋食禮】主婦視饎爨于西堂下。【註】炊黍稷曰饎。
又【集韻】虛其切,音僖。義同。 【集韻】或作𩛉𩜮𩞡糦喜𩜂。【正韻】亦作𩟄。
酒食也。从食喜聲。《詩》曰:“可以饙饎。” 𩜮,饎或从巸。糦,饎或从米。昌志切
(饎)酒食也。大雅泂酌傳曰。饎、酒食也。七月、大田箋同。按酒食者、可喜之物也。故其字从食喜。商頌。大糦是承。傳曰。糦、黍稷也。周禮饎人。大鄭注云。饎人、主炊官也。特牲饋食禮注曰。炊黍稷曰饎。皆依文爲訓。由黍稷而炊之。爲酒爲食。其事相貫。饎本酒食之偁。因之名炊曰饎。因之名黍稷曰饎。引伸之義也。方言。糦、孰食也。氣孰曰糦。據毛詩箋則古文以喜爲饎。从𠊊。喜聲。昌志切。一部。詩曰。可㠯饙饎。大雅文。謂行潦之水可用於酒食之饙。
(𩝮)饎或从巸。巸聲也。周禮注曰。故書饎作𩟄。葢轉寫多灬。
(糦)饎或从米。商頌字如此作。特牲注曰。古文饎作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