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罰

ㄈㄚˊ

  • 拼音
  • 总笔画
  • 总笔画14画
  • UNICODE7F70
  • 五笔LYJJ
  • 仓颉WLYRN
  • 郑码LKSK
  • 四角60620
  • 笔画顺序竖、横折、竖、竖、横、点、横、横、横、竖、横折、横、竖、竖钩

国语词典

  •  fá ㄈㄚˊ 

〈名〉

  1. 犯法的人所受的罪刑。
    1. 如:「刑」、「责」。
    2. 《书经·吕刑》:「墨之属千,劓之属千。」

〈动〉

  1. 惩治。
    1. 如:「处」、「惩」。
    2.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德行》:「有一老翁犯法,谢以醇酒之。」
  2. 出钱赎罪。
    1. 如:「罚锾」。
    2. 《史记·卷一○二·张释之传》:「一人犯跸,当罚金。」

康熙字典

【廣韻】【集韻】【韻會】𠀤房越切,音伐。【說文】辠之小者。从刀从詈。未以刀有所賊,但持刀罵詈,則應罰。【春秋·元命包】罔言爲詈,刀詈爲罰。罰之言罔陷於害。【易·豫卦】則𠛬罰淸而民服。【書·呂𠛬】五𠛬不𥳑,正於五罰。【傳】出金贖罪。【周禮·地官·司救】凡民之有衺惡者,三讓而罰。【註】罰謂撻擊之也。

又【韻補】叶扶廢切【江淹·齊高帝誄】綴機剟賊,輕章削罰。矜𤰞廣慈,合賤兼愛。愛字音炁。○按《說文》在刀部,今倂入。

外语翻译

  • 英语:penalty, fine; punish, penalize
  • 德语:die Strafe (S)​,strafen (V)

说文解字

(罰)辠之小者。辠、犯法也。罰爲犯法之小者。㓝爲罰辠之重者。五罰輕於五㓝。从刀詈。㑹意。房越切。十五部。未㠯刀有所賊。但持刀罵詈則應罰。說從刀詈之意。罰者、但持刀而詈則法之。然則㓝者謂持刀有所賊則法之。別其犯法之輕重也。初學記云。元命包曰。网言爲詈。刀守詈爲罰。罰之爲言内也。陷於害也。注云。詈以刀守之則不動矣。今作罰用寸。寸、丈尺也。言納以繩墨之事。初學記又云。元命包曰。㓝、刀守井也。飮水之人入井爭水。陷於泉。刀守之。割其情也。注云。井飮人、則人樂之不巳。則自陷於泉。故加刀謂之㓝。欲人畏懼以全命也。此二條皆引春秋元命包。今本初學記皆系諸說文。殊誤。觀玄應書卷卄一卄五引春秋元命包說㓝字與此同。可以諟正矣。云刀守詈、刀守井、則㓝罰不分輕重。古五罰不用刀也。故許說罰爲刀詈。犯法之小者。㓝爲井刀。執法之大者。一入刀部。一入井部。所以正緯說也。○唐人諱淵作泉。亦或作川。

方言集汇

  • 国际音标: fɑ˧˥
  • 唐代读音: *bhɛ̌i bhiæt
  • 日语读音: TSUMI TOGAME SHIOKI
  • 韩语罗马: PEL
  • 现代韩语: 벌
  • 越南语: phạt
  • 客家话: [台湾四县腔] fat8 [客英字典] fat8 [海陆腔] fat8 [梅县腔] fat8 [客语拼音字汇] fad6 [宝安腔] fat8
  • 粤语: fat6
  • 近代音: 非母 家麻韻 入聲作平聲 乏小空;
  • 中古音: 奉母 月韻 入聲 伐小韻 房越切 三等 合口;
  • 上古音: 黄侃系统:並母 曷部 ;王力系统:並母 月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