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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韻】直貞切【集韻】【韻會】馳貞切,𠀤音呈。【說文】品也。十髮爲程,十程爲分,十分爲寸。【徐曰】程者,權衡斗斛律曆也。【荀子·致仕篇】程者,物之準也。【註】程,度量之總名。【禮·月令】按度程。【註】度爲制大小,程謂器所容。【疏】容受多少。
又【廣韻】期也,式也,限也。【增韻】量也,銓也,課也。【禮·儒行】引重鼎不程其力。【前漢·高帝紀】張蒼定章程。
又【𠛬法志】自程決事,日縣石之一。【註】縣,稱也。石,百二十斤也。讀文書,日以百二十斤爲程。
又【東方朔傳】程其器能,用之如不及。
又驛程,道里也。
又示也。【張衡·南都賦】致飾程蠱。
又秦人謂豹曰程。【莊子·秋水篇】靑寧生程,程生馬。【註】程,豹也。
又地名。【帝王世紀】文王居程,徙都豐。【後漢·郡國志】𨿅陽有上程聚。【註】古程國,重黎之後,伯休甫之國名。
又姓。出廣平安定。二望,本顓頊重黎之後,周宣王時,程伯休父入爲大司馬,封於程,後遂爲氏,與司馬氏同。
又叶促良切,音長。【張籍·祭韓愈詩】公比欲爲書,遺約有條章。令我署其末,以爲後事程。
品也。十髮爲程,十程爲分,十分爲寸。从禾呈聲。直貞切
(程)程品也。大徐無程字。按此三字爲句。與䆃米也一例。淺人槩謂複字而刪之。品者、衆庶也。因衆庶而立之法則。斯謂之程品。上文言諸程品可證矣。荀卿曰。程者、物之準也。月令。陳祭器。按度程。注。程謂器所容也。漢書。張蒼定章程。如淳云。章、曆數之章術也。程者、權衡丈尺斗斛之平法也。十髮爲程。一程爲分。一俗本作十。誤。大小徐舊本、漢制攷、小學紺珠皆不誤。百髮爲分。𣃔無是理。十分爲寸。十髮爲程。度起於此。十髮當禾秒十二。故字从禾。从禾。呈聲。直貞切。十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