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
〈名〉
〈形〉
〈动〉
〈名〉
【唐韻】良止切【集韻】【韻會】兩耳切【正韻】良以切,𠀤音里。【說文】治玉也。【徐曰】物之脈理,惟玉最密,故从玉。【淮南子·覽冥訓】夏桀之時,金積折廉,璧襲無理。【註】用之煩數,皆鈍而無文。
又【說文徐註】治玉治民皆曰理。【書·周官】論道經邦,燮理隂陽。【前漢·循吏傳】政平訟理。
又【玉篇】正也。【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註】理,正也。
又【玉篇】道也。【廣韻】義理。【易·繫辭】易𥳑而天下之理得矣。【史記·平原君傳】謂公孫龍曰: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勝於辭,公辭勝於理,辭勝於理,終必受詘。【皇極經世】天下之數出於理,違理則入於術,世人以數而入於術,故失於理也。
又性也。【禮·樂記】天理滅矣。【註】理,猶性也。
又條理也。【易·繫辭】俯以察於地理。【疏】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條理,故稱理也。
又【說卦】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禮·中庸】文理密察。【朱註】理,條理也。
又【禮·樂記】理發諸外,而民莫不承順。【註】理,容貌之進止也。
又【玉篇】文也。【前漢·周勃傳】縱理入口。【唐書·太宗紀】本心不正,則脈理皆斜。
又【增韻】膚肉之閒爲湊理,以其有脈理也。【禮·內則】薄切之,必絕其理。【杜甫詩】肌理細膩骨肉勻。
又分也。【禮·樂記】樂者,通倫理者也。【註】理,分也。【釋文】分,扶問反。
又賴也。【孟子】大不理於口。
又【廣韻】料理。【晉書·桓冲傳】冲謂徽之曰:𨜮在府日久,當相料理。
又【韻會】治獄官曰理。【禮·月令】孟秋之月,命理瞻傷,察創視折。【註】理,治獄官也。【史記·循吏傳】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
又媒也。【屈原·離騷】解佩纕以結言兮,吾令蹇修以爲理。【註】使古賢蹇修而爲媒理也。五臣云:令蹇脩爲媒,以通辭理。
又姓。【五音集韻】臯陶爲大理,因官氏焉,殷有理徵。
又紙名。【博物志】南海以海苔爲紙,其理倒側,故名側理。
又【正字通】大理,古滇夷國名。自唐始通中國,歷蒙趙楊段四姓,俱僭稱帝。至元始臣服中國,稱總管,及明而亡,改爲大理府,屬雲南。
又與李通。【左傳·昭十三年】行理之命。【註】使人也。【周語】行理以節逆之。賈逵註小行人也。孔晁註亦作李。【前漢·天文志】騎官左角曰理。【史記·天官書】作李。
治玉也。从玉里聲。良止切
(理)治玉也。戰國策。鄭人謂玉之未理者爲璞。是理爲剖析也。玉雖至堅。而治之得其䚡理以成器不難。謂之理。凡天下一事一物、必推其情至於無憾而後卽安。是之謂天理。是之謂善治。此引伸之義也。戴先生孟子字義疏證曰。理者、察之而幾微必區以別之名也。是故謂之分理。在物之質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則有條而不紊、謂之條理。鄭注樂記曰。理者、分也。許叔重曰。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古人之言天理何謂也。曰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天理云者、言乎自然之分理也。自然之分理。以我之情絜人之情、而無不得其平是也。从王。里聲。良止切。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