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
〈名〉
〈名〉
〈形〉
〔古文〕𦉭【唐韻】【集韻】𠀤息利切,音泗。【說文】囗,四方也。八,別也。囗中八,象四分之形。
又【玉篇】隂數次三也。【正韻】倍二爲四。【易·繫辭】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又】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又姓。【正字通】宋有四象,慶元閒知汀州府。
又【正字通】今官司文移變四作肆,防詐譌𥨥易,非四之本義也。
又【集韻】息七切,音悉。關中謂四數爲悉。○按《正字通》云平聲音司,引《樂譜》四五讀司烏,不知此特口變易,非四有司音也。《正字通》誤。
陰𢿙也。象四分之形。凡四之屬皆从四。𦉭,古文四。亖,籒文四。息利切文一 重二
(四)侌數也。自一篇列一部、三部。十三篇列二部。二篇列八部。三篇列十部。數未備也。故於此類列之。象四分之形。謂囗像四方。八像分也。息利切。十五部。凡四之屬皆从四。
(𦉭)古文四如此。小篆略改之。
(亖)籒文四。此筭法之二二如四也。二字㒳畫均長、則亖字亦四畫均長。今人作篆多誤。覲禮四享。鄭注曰。四當爲三。書作三四字或皆積畫。字相似。由此誤。聘禮注云。朝貢禮純四只。鄭志。荅趙商問四當爲三。周禮內宰職注。天子巡守禮制幣丈八尺純四𦐖。鄭志。荅趙商問亦云四當爲三。左傳。是四國者。專足畏也。劉炫謂四當爲三。皆由古字積畫之故。按說文之例。先籒文。次古文。此恐轉寫誤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