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㒳【唐韻】【正韻】良獎切【集韻】【韻會】里養切,𠀤良上聲。【說文】再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
又【玉篇】匹耦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註】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聯繫不散,有九事也。
又【韻會】匹也。【左傳·閔二年】重錦三十兩。【註】三十匹也。
又車數曰兩。【後漢·吳祐傳】載之兼兩。【註】車有兩輪,故稱兩。
又【玉篇】二十四銖爲兩。
又【雞林類事】四十曰麻兩。
又【史記·平準書】更鑄四銖錢,其文爲半兩。
又【南史·齊和帝紀】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名曰假兩。
又【唐韻】【集韻】【韻會】力讓切【正韻】力仗切,𠀤良去聲【詩·召南】百兩御之。
二十四銖爲一兩。从一;㒳,平分,亦聲。良奬切
(兩)二十四銖爲一兩。一字衍。禾部曰。十二粟爲一分。十二分爲一銖。律曆志曰。衡權本起於黃鍾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兩之爲兩。二十四銖爲兩。按兩者、㒳黃鍾之重。故从㒳也。从一㒳。會意。㒳、逗。平分也。㒳小徐作兩。誤。今正。也字今增。此說从㒳之意。㒳亦聲。良奬切。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