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安县中小学入学报名流程

发布于:2025-08-21 08:28浏览量:15574文/优校网

工作流程

(一)招生方案发布

按照招生日程安排,新安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经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适时公布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二)入学信息填报

入学信息填报分为线上、线下两种途径。

线上信息采集:“房户一致”(即与父亲或母亲户籍一致, 且户籍与父亲或者母亲房屋所有权证一致),能够提供规范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所属学区学校,由学校指导家长进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

线下信息采集:线上办理不成功和不符合线上办理条件的学生通过线下报名点报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规定学区学校报名,由各公办学校在招生平台为报名学生录入基本信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报名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同上) 到民办学校线下报名。

(三)入学信息审核

县教体局及学校安排专人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审核存在问题的,告知家长完善材料或转现场办理。审核通过后入学信息不能更改。

(四)义务招生录取

1.公办学校招生

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县教体局根据招生方案明确的新生入学程序,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分类分批招生,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未录取的学生由县教体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2. 民办学校招生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 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居住 证暂行条例》关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条款规定,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确保符合条件随迁子女 “应入尽入”。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县教体局会同残联,认真摸清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底数,“ 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三)保障留守儿童等群体入学。 聚焦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入学工作,建立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四)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入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县教体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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