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遥买杖

李遥买杖朗读

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亡命。

逾年,至秭归,因出市,见鬻柱杖者,等闲以数十钱买之。

是时,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求贼甚急。

民之子见遥所操杖,识之,曰:“此吾父杖也。

”遂以告官司。

吏执遥验之,果邑民之杖也。

榜掠备至。

遥实买杖,而鬻杖者已不见,卒未有以自明。

有司诘其行止来历,势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

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因缘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沈括(公元1031~1095年),字存中,号梦溪丈人,北宋浙江杭州钱塘县(今浙江杭州)人,汉族。北宋科学家、政治家。仁宗嘉佑进士,后任翰林学士。晚年在镇江梦溪园撰写了《梦溪笔

《李遥买杖》沈括 古诗翻译及注释

翻译
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过了一年,李遥来到秭归,在城中的集市上,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因为价钱便宜,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识出了拐杖,说:“这是我父亲的拐杖。”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衙役们把李遥逮住,经验证,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问李遥是哪里人,李遥知道无法隐瞒,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

注释
随州:地名,在今山西介休县东。
逾年:第二年.
秭归:地名,在今湖北省西部。
至:到
数:几
是:这
适:正好,恰好
为:被
验:检验
榜掠备至:受尽拷打。
实:确实
通:押送到。
败:败露。
怪:对..........感到奇怪

《李遥买杖》的诗词大意

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逃亡。
一年,到秭归,因此从市场,见卖柱杖的人,一般用几十个钱买的。
当时,秭归正好又有一个乡民被杀了,寻找罪犯。
百姓的儿子看见李遥拿杖,认识他,说:“这是我父亲的手杖呢。
”于是告诉官府。
吏逮捕遥证明的,果食邑民之杖的。
拷打备至。
遥是买拐杖,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最终没有来自明。
有关部门问他的行动来历,势不可隐藏,于是贯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就失败。
市民千万而遥恰好遇上了,因缘及其隐藏,这是件奇怪的事。
* 此部分翻译来自AI,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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