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的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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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字相关信息

  • 拼音bān
  • 部首
  • 总笔画10画
  • 统一码9881
  • 五笔WVDM
  • 仓颉CHMBO
  • 郑码OYGO
  • 四角81282

颁bānㄅㄢˉ 发下:~发。~布。~赏。~示。~行。 古同“班”、“斑”,头

含颁字的词语和解释

词语拼音/解释
颁宣 ⒈ 谓逐个赐予。 ⒈ 谓逐个赐予。 引 宋 宋祁 《寒食》诗:“鼇署侍臣贪出沐,珉糜珠馅愧颁宣。”
订颁 词语解释 订颁 [ dìng bān ] ⒈ 订定,颁布。 英 promulgate;
颁学 ⒈ 谓分别学生才艺高下。 ⒈ 谓分别学生才艺高下。 引 《周礼·春官·大胥》:“春入学,舍采,合舞。秋颁学,合声。” 郑玄 注:“春使之学,秋颁其才艺所为。” 贾公彦 疏:“春,物生之时,学子入学。秋,物成之时。颁,分也,分其才艺高下。”
颁降 ⒈ 犹颁布。 ⒈ 犹颁布。 引 宋 庞元英 《文昌杂录》卷五:“因颁降拟举陞陟人数式,遂得见天下具员,他处则无也。” 明 何良俊 《四友斋丛说·经二》:“﹝ 九峰 ﹞谓予曰:‘ 陈 説朝廷已颁降天下,不可以 刘 言改易语人也。’”
颁衣 ⒈ 帝王所赏赐的衣服。 ⒈ 帝王所赏赐的衣服。 引 唐 元稹 《谢恩赐告身衣服并借马状》:“忽降天书,乍乘云驥,颁衣焕目,賁帛盈庭,皆非朽陋之才,宜受光扬之赐,微臣无任抃跃惭惶之至。”
颁条 ⒈ 发布律条。 ⒈ 发布律条。 引 唐 崔善为 《答王无功冬夜载酒乡馆》诗:“颁条忝贵郡,悬榻久相望。” 《新唐书·刘蕡传》:“列郡在乎颁条,而干禁或未絶;百工在乎按度,而滛巧或未息。” 宋 王禹偁 《赠毌中舍》诗:“岭 表 榆 关路嶮巘,颁条持节两无辞。”
颁奬 ⒈ 授予奖品或奖金。 英 award a cash prize or a medal; ⒈ 对在某项竞赛中获胜的个人或集体颁发奖金、奖品或奖状等,给予鼓励。 引 《文汇报》1991.3.27:“第63届 美国 电影艺术科学院奖(即 奥斯卡 奖)今天晚上在 美国 影城 洛杉矶 揭晓。颁奖前夕,许多 美国 影迷对《与狼共舞》寄予厚望。” 《新民晚报》1991.4.21:“电影表演学会奖颁奖活动今晚举行,一批获奖演员已纷纷抵 沪。” ⒈ 发给奖品、奖金或奖状等。 例 如:「他有如此卓越的贡献,实在
颁犒 ⒈ 用酒食或财物分赏下属。 ⒈ 用酒食或财物分赏下属。 引 《宋史·岳飞传》:“凡有颁犒,均给军吏,秋毫不私。”
遗颁
颁给 ⒈ 颁发赐予。 ⒈ 颁发赐予。参见“颁发”。 引 清 顾炎武 《读<隋书>》:“平 陈 凯旋,因行庆赏,自门外夹道列布帛之积,达於南郭,以次颁给。” 清 富察敦崇 《燕京岁时记·赐冰》:“京师自暑伏日起至立秋日止,各衙门例有赐冰。届时由工部颁给冰票,自行领取,多寡不同,各有等差。”
颁驾 ⒈ 谓期望对方到达。 ⒈ 谓期望对方到达。 引 明 何景明 《织女赋》:“歘神采之易翕兮,忽颁驾而怀伤。”
匪颁 ⒈ 分赐。匪,通“分”。 ⒈ 分赐。匪,通“分”。 引 《周礼·天官·大宰》:“以九式均节财用……八曰匪颁之式。” 郑玄 注:“郑司农 云:匪,分也;颁读为班布之班,谓班赐也。 玄 谓王所分赐羣臣也。” 《周礼·地官·廩人》:“掌九穀之数,以待国之匪颁。” 郑玄 注:“匪,读为分。” 唐 柳宗元 《故叔父殿中侍御史府君墓版文》:“既佐戎事,实司中府。匪颁有制,会计明白。” 宋 王安石 《谢赐生日礼物表》之一:“宽假之恩,幸从于
颁付 词语解释 颁付 [ bān fù ] ⒈ 颁发并交付。 引证解释 ⒈ 颁发并交付。
行颁 ⒈ 犹颁行。 ⒈ 犹颁行。 引 明 李贽 《复邓石阳》:“堂堂天朝,行颁《四书》、《五经》于天下。”
颁式 ⒈ 谓发布命令统一某项事物的规格或样式。 ⒈ 谓发布命令统一某项事物的规格或样式。 引 明 郎瑛 《七修类稿·国事八·平头巾网巾》:“今里老所戴黑漆方巾,乃 杨维楨 入见 太祖 时所戴,上问曰:‘此巾何名?’对曰:‘此四方平定巾也。’遂颁式天下。”
颁秩 ⒈ 谓赐授官位。 ⒈ 谓赐授官位。 引 唐 韦缜 《读春令赋》:“晓色分於丹陛,韶华发於紫宸。遂焕爵以颁秩,乃布德而昭仁。”
颁鬓 ⒈ 鬓角花白。颁,通“斑”。 ⒈ 鬓角花白。颁,通“斑”。 引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怨怒》:“比先支离,更加枯槁;尽作颁鬢,难为壮心。”
颁锡 词语解释 颁锡 [ bān xī ] ⒈ 见“颁赐”。 引证解释 ⒈ 见“颁赐”。
颁定 ⒈ 审定颁布。 ⒈ 审定颁布。 引 洪深 《戏的念词与诗的朗诵》六:“教育部颁定的《中华新韵》后附《国音简说》,有关于口语的一条。”
颁布 ⒈ 公布法令、条例等。政府机关或人民团体,将其研拟的法令规章、行政措施和所属成员的权利义务有关的诸事宜,依法公布周知。 英 issue; promulgate; ⒈ 亦作“颁佈”。谓公布、颁发法令、条例等。见“颁布”。 引 宋 曾巩 《谢元丰三年历日表》:“窃以修人事者,必以正时;明天道者,在於治历。爰从颁布,俾一奉承。” 《水浒传》第七一回:“宋江 当日大设筵席,亲捧兵符印信,颁布号令。” 郭沫若 《洪波曲》第七章五:“《组织条例》是四月
平颁
颁职 ⒈ 分职,各授其职。 ⒈ 分职,各授其职。 引 《周礼·地官·遂人》:“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及其六畜车輦,辨其老幼废疾与其施舍者,以颁职作事,以令贡赋,以令师田,以起政役。” 郑玄 注:“职,谓民九职也。分其农牧衡虞之职,使民为其事也。”
颁官 ⒈ 赐授官位。 ⒈ 赐授官位。 引 《后汉书·皇后纪序》:“颁官分务,各有典司。女史彤笔,记功书过。”
颁方 ⒈ 谓赐授方物。 ⒈ 谓赐授方物。 引 唐 韦缜 《读春令赋》:“穆穆祕殿,明明我皇。体乾道以从事,閲春令而颁方。可谓君奉时而罔失,臣出言而有章。”
颁政 ⒈ 颁布政令。 ⒈ 颁布政令。 引 《文选·张衡<东京赋>》“规天矩地,授时顺乡” 三国 吴 薛综 注:“言颁政赋常,随时月而居其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