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ē zuì

科罪


  • 拼音kē zuì
  • 注音ㄎㄜ ㄗㄨㄟˋ


  • 近义定罪 治罪

⒈ 定罪。

⒈ 定罪。

《晋书·王濬传》:“濬 至京都,有司奏, 濬 表既不列前后所被七詔月日,又赦后违詔不受 浑 节度,大不敬,付廷尉科罪。”
唐 韩愈 《请复国子监生徒状》:“其新补人有冒荫者,请牒送法司科罪。”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二》:“某生活二人,正为欲污二人,但宜科罪,何云功罪相抵也?”

⒈ 依法定罪。

《宋史·卷一九·徽宗本纪一》:「诸路疑狱当奏而不奏者科罪,不当奏而辄奏者勿坐,著为令。」

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