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āng yín fǎ

纲银法


  • 拼音gāng yín fǎ
  • 注音ㄍㄤ 一ㄣˊ ㄈㄚˇ

  • 繁体綱銀法


词语解释

纲银法

[ gāng yín fǎ ]

⒈ 明代中叶在南方所施行的代役岁费征收办法。始于正德十五年(公元1520年),行于福建。其法为将全县代役岁费,分为正、杂两纲(部分),照丁四粮六比例分派银两,全部缴于官府。后为“一条鞭”法所代替。

引证解释

⒈ 明 代中叶在南方所施行的代役岁费征收办法。始于 正德 十五年(公元1520年),行于 福建。其法为将全县代役岁费,分为正、杂两纲(部分),照丁四粮六比例分派银两,全部缴于官府。后为“一条鞭”法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