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ǎ tǐ

法体


  • 拼音fǎ tǐ
  • 注音ㄈㄚˇ ㄊ一ˇ

  • 繁体法體


⒈ 敬称僧人之身。

⒈ 敬称僧人之身。

宋 苏轼 《答南华明老》之二:“专使惠手书,具闻别后法体安稳为慰。”
明 黄溥 《闲中今古录》:“我亦作一偈送汝曰:‘ 江 南竹,巧匠作为笼。留与吾师藏法体,碧波深处伴蛟龙。方知色是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