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ān rèn

担认


  • 拼音dān rèn
  • 注音ㄉㄢ ㄖㄣˋ

  • 繁体擔認


⒈ 承认担当;应承。

⒈ 承认担当;应承。

清 林则徐 《批英国领事义律派参逊赴洋示令全缴鸦片禀》:“今为尔计,该领事既有权柄,又在本大臣前屡禀担认万无可卸之责,岂有能令众夷缴烟,而不能令其写单之理?”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二回:“他答应购办机器,叫我担认收买煤斤。”
陈春生 《壬寅洪全福广州举义记》:“至辛丑八月,得 纪堂 担认军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