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科举时代对犯规者停止其考试的一种处分。
引明 沉德符 《野获编·科场一·顺天解元》:“万历 三十八年庚子,第一名 赵维寰,浙江 平湖 人,以文章被参。礼部覆试,罚科。”
⒈ 凡会试已中之卷,复经磨勘察出有犯规之处,则罚停殿试一科或二科。
引《六部成语注解·礼部》:「罚科:已经中式之举人与进士其试卷经磨勘有犯规者,重则斥革,轻则罚科,举人罚停会试,进士罚停殿试,所罚以所犯大小定轻重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