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制﹐凡按洪武定制所设官吏皆用方印﹐未入流各官则用条记。其后因事添设﹐则由朝廷颁发关防治事。清代称“钤记”。 2.指机关公章。
词语解释:又称“图章”。古称“”,后多作“玺”。自秦始皇起,“玺”为帝王专用,官、私所用称“印”。先秦、秦汉时期多作封发简牍等物件之用,将印盖于封泥之上。纸广泛应用后,印章
词语解释:即“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