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卫校招生简章
发布于:2023-02-07 14:29浏览量:2740文/安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招生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提升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利,确保院校一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全名:曲靖医学高等专科院校
(二)招生层级:普通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立高等专科学校
(四)学制:三年(二年理论学习,一年临床实习)
(五)招生人数:以2014年云南省教育厅发布的计划、专业为准。
(六)招生对象:参加当初高考,符合录用要求的高考学生。
(七)学校性质: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具备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学校。
(八)身体健康状况规定:除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行外,特别提醒:因为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录用:色弱、色盲及其它各种不能精确识别颜色者;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2010)2号指示精神,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必须进行肝功能检查,对肝功能异常和乙肝项目异常者建议不要报名。在高考档案中应有肝功能及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合格证明。新生开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诊,经复诊不及格,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到撤销入学资格。
(九)录取规则: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录取时,录取原则是达到录取分数后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开展,先按“专业顺序”、再按“成绩高低”开展专业录取。所报专业都不能满足时,假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院校依据成绩调剂到相应专业。其中,涉外护理方位高考英语单科成绩90分以上。
(十)学费标准:2014年录用新生交费实行云南省物价局和曲靖市物价局核定的资费标准。
(十一)毕业证:学业完毕,经学校考试成绩合格,由学校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专业资格取证:在校期间可参加全国英语应用能力测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职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可参加相应专业的资格证书考试。毕业前可参加国内和英国一般“专升本”测试,目前“专升本”录取率30%,考上本科医学院校进修。
(十三)大学生就业方法:实行我国的相关政策法规。院校大力开展职业指导,加强就业思想工作与服务工作,搭建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完成用人公司网络招聘,并依据用人单位的要求举办大、中、小型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招聘会。
(十四)本章程若与我国法律法规或相关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部门政策为准。如公布虚假或虚假性信息,该校愿担负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