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非京籍入学资料审核未通过怎么办?

发布于:2022-11-27 15:57浏览量:17657文/朱梓燕

答: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生在流入地必须先要具有入学资格,入学后才能建立学籍;在不合格学校就读的,不能建立学籍;没有学籍回户口所在地就读的,户籍地院校必须依法接收并建立学籍。”户口所在地政府有责任接收回户口所在地就读的学生并处理学籍问题。

入学条件:

凡年满6岁(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石景山区申请入校,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石景山区户口;

2.具有当地其他区户口,实际居住在石景山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具有合法房产证明;

3.具有当地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常年在石景山区工作、居住,符合在石景山区持续独立租赁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父母一方在石景山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

4.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口适龄儿童: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儿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儿女、符合随军入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儿女、父母一方有当地常住户籍或拥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5.非本市户口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打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居住证、全家户口簿、北京市暂住证等相关材料,并通过石景山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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