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温州瓯海区中小学入学条件(公办+民办)
发布于:2025-07-21 19:59浏览量:15529文/优校网
(一) 公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瓯海区不动产权(住宅性质,下同)的适龄儿童。
3. 瓯海区区域内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符合条件的入学优待对象。
4. 瓯海区区域内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的子女。
5. 居住在瓯海区内的新市民子女入学公办学校应参与全员积分入学,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暂未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对象,至少一方在瓯海区办理“居住登记”和缴纳社保)。
(二) 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符合瓯海区公办中小学入学条件之一。
2. 已在瓯海区小学建立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3. 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具有瓯海区户籍。
4. 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具有瓯海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购买合同(须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或不动产权证。
5. 允许跨区招生的民办学校招生对象须符合招生范围地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