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温州文成县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安排
发布于:2025-07-21 20:01浏览量:18649文/优校网
政策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1.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参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
2.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本地就学:按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进藏干部职工异地就学办法》明确的相关政策予以落实;
3.人才子女:参照《文成县高水平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人才强县40条意见》(文委发〔2019〕53号);
4. 省绿叶奖、省春蚕奖、省见义勇为勇士荣誉获得者子女;
5.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子女;
6.对文成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子女:
(1)县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和市级及以上“三坛”子女;
(2)近三年获得县级“三坛”和县级及以上师德楷模、模范班主任子女;
(3)上一年度县级及以上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子女;
(4)其他对文成教育事业有特殊贡献者子女;
(5)温州市或文成县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三小”学生;
(6)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待对象的子女。现役消防人员子女参照现役军人子女就学政策执行。
4、5、6类参照《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政策性优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14〕48号)。
政策优待仅适用公办学校,政策优待对象要求在县城公办学校就读的,根据各公办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不同的适龄儿童政策优待对象,需各自提供如下材料:
1.军人子女、驻文消防人员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的现役军人证、现役消防员证;烈士子女:烈士相关证明。
2.人才子女、“飞地”人才子女:人才确认的相关文件或材料、单位有效证明、县委人才办认定意见。
3.仅2020年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发文表彰的一线医务人员,以文件为准。
4.回文浙商子女:企业登记证、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认定证明。
5.省绿叶奖、省春蚕奖、省见义勇为勇士荣誉获得者子女,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待对象的子女:提供相应的文件或材料。
温馨提示:政策优待对象子女须于5月28日—5月30日携带户口本、居住情况证明(不动产证或租赁合同)、省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七年级)、相关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教育局209办公室登记,由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空缺情况审核合格后予以统筹安排及公示、锁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