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污吏”。 亦作“汚吏”。贪污受贿的官吏。《孟子·滕文公上》:“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赵岐 注:“污吏,贪吏也。”《商君书·慎法》:“此其势正使污吏有资,而成其姦险。”元 关汉卿《窦娥冤》第四折:“从今后把金牌势剑从头摆,将滥官汚吏都杀坏,与天子分忧,万民除害。”凌力《星星草》第二三章:“捻子把大狱烧了,把欠租的,抗捐抗粮的,杀贪官污吏的,全都放了。”
词语解释:清[qīng]: 水或其他液体、气体纯净透明,没有混杂的东西,与“浊”相对:~水。~泉。~流(a.澄澈的水流,如“一股~~”;b.旧时指负有名望,不肯与权贵同流合污的士大夫
词语解释:1.清贵的官职。 2.公正廉洁的官吏。 3.不留宿客的***。 4.清廷的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