髡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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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薙 |
⒈ 砍伐,割除。 ⒈ 砍伐,割除。 引 南朝 梁 江淹 《萧骠骑筑新亭垒埋枯骸教》:“深松茂草,或致刊薙。” ⒈ 砍除草木。 引 南朝梁·江淹〈萧骠骑筑新亭垒埋枯骨教〉:「深松茂草,或致刊薙。」 |
删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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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薙 |
⒈ 指除草。语本《周礼·秋官·司寇》“薙氏”郑玄注引郑司农云:“掌杀草。故《春秋传》曰:'如农夫之务去草,芟夷蕰崇之。'” ⒈ 指除草。 引 语本《周礼·秋官·司寇》“薙氏”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云:“掌杀草。故《春秋传》曰:‘如农夫之务去草,芟夷蕰崇之。’” 宋 岳珂 《桯史·二将失律》:“汝翼 之至也,舍于城南有方井之地,夷坦不宿草,军吏喜其免於崇薙也,而营之。” |
草薙 |
⒈ 亦作“艹剃”。 ⒉ 芟夷,像除草似的加以杀戮。 ⒈ 亦作“艸薙”。芟夷,像除草似的加以杀戮。参见“草薙禽獮”。 引 《资治通鉴·唐昭宗天复三年》:“不察臧否,不择是非,欲草薙而禽獮之,能无乱乎!” 明 吴从先 《<史纲评要>序》:“秦 之酷烈, 晋 魏 之胥残,后 五代 之禽蒐而艸薙, 宋 弱之履虎尾而虞咥,可无评乎?” 清 赵翼 《廿二史札记·金初父子兄弟同志》:“海陵 又手弑帝而夺其位,遂杀 太宗 子孙七十餘人, 宗翰、宗弼 |
草薙禽狝 |
⒈ 谓如刈割野草、搜捕禽兽似地予以歼灭。语出唐·韩愈《送郑尚书序》:“至纷不可治,乃草薙而禽狝之,尽根株痛断乃止。” ⒈ 示例:岂可不察臧否,不择是非,欲草薙而禽狝之,能无乱乎? ◎《资治通鉴·唐纪昭宗天复三年》示例:岂可不察臧否,不择是非,欲草薙而禽狝之,能无乱乎? ◎《资治通鉴·唐纪昭宗天复三年》 引 谓如刈割野草、搜捕禽兽似地予以歼灭。语出 唐 韩愈 《送郑尚书序》:“至纷不可治,乃草薙而禽獮之,尽根株痛断乃 |
芟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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耘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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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薙 |
⒈ 烧除。 ⒈ 烧除。 引 《新唐书·地理志五》:“﹝ 舒州 桐城 ﹞自 开元 中徙治 山城,地多猛虎、毒虺, 元和 八年,令 韩震 焚薙草木,其害遂除。” |
剪薙 |
⒈ 铲除。 ⒈ 铲除。 引 前蜀 杜光庭 《代陶福太保修浕口化请额表》:“旋以剪薙蒿莱,兴营宇室。” 明 刘基 《九叹》之八:“翦薙杞梓兮,索灌莽以取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