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自身廉洁,为公事尽力。亦作:洁己从公。
⒈ 谓自身廉洁,为公事尽力。
引《宋书·夷蛮传·林邑国》:“龙驤将军、 交州 刺史 檀和之 ……洁己奉公,以身率下。”
《魏书·南安王桢传》:“南安王 楨 以懿戚之贵,作镇 关 右,不能洁己奉公,助宣皇度,方肆贪欲,殖货私庭,放纵姦囚,壅絶诉讼。”
郑观应 《盛世危言·书吏》:“﹝书吏﹞月得工食纸张之费,为数甚微,若洁己奉公亦实无以自给。”
亦作“洁己从公”。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武昌起义·湖北军政府都督命令》:“是时 湖北 不仅财政充裕,同志皆洁己从公,而军械子弹被服,亦甚充足。”
⒈ 己身廉洁清明,而一心奉行公事。
引《宋书·卷九七·夷蛮传·林邑国传》:「法命肃齐,文武毕力,洁己奉公,以身率下。」
《文明小史·第一三回》:「万想不到果真总督大人还要当当,真算得洁己奉公第一等好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