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ǎn shē

敛赊


  • 拼音liǎn shē
  • 注音ㄌ一ㄢˇ ㄕㄜ

  • 繁体斂賒


⒈ 货物滞销时,由公家收购;缺货时,由公家赊给,合称“敛赊”。

⒈ 货物滞销时,由公家收购;缺货时,由公家赊给,合称“敛赊”。

《周礼·地官·司市》:“以泉府同货而敛赊。”
郑玄 注:“谓民货不售,则为敛而买之;民无货则赊貰而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