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ǎi zé

楷则


  • 拼音kǎi zé
  • 注音ㄎㄞˇ ㄗㄜˊ

  • 繁体楷則


⒈ 法式,楷模。

⒈ 法式,楷模。

《孔丛子·连丛子下》:“季彦 为人谦退爱厚……下笔则典誥成章,吐言必正名务理,故每所交游,莫不推先以为楷则也。”
《后汉书·北海靖王兴传》:“睦 能属文,作《春秋旨义终始论》及赋颂数十篇。又善《史书》,当世以为楷则。”
《晋书·阮种传》:“﹝ 阮种 ﹞进止有方,正己率下,朝廷咸惮其威容。每为驳议,事皆施用,遂为楷则。”
明 宋濂 《大天界寺住持孚中禅师信公塔铭序》:“其秉住持事者,若 笑隐訢公、曇芳忠公 皆名德之士,举行 百丈 清规,为东南之楷则。”

⒈ 值得效法尊崇的范例。也作「模楷」、「楷模」。

《后汉书·卷一四·宗室四王三侯传·齐武王縯传》:「陆能属文,作春秋旨义终始论及赋颂数十篇。又善史书,当世以为楷则。」
《晋书·卷五二·阮种传》:「每为驳议,事皆施用,遂为楷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