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敬称别人对自己的教诲。
引晋 潘岳 《答挚虞·新婚箴》:“敬纳嘉诲,敢酬德音。”晋 陆云 《与陆典书书》之四:“勋美之隆,实如嘉诲。”南朝 宋 何承天 《答颜光禄》:“退寻嘉诲之来,将欲令参观斗极,復迷反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