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禁中教坊。宫廷音乐官署。
引《玉海·律历·律吕下》:“景祐 二年, 李照 建言:王朴 律準视古乐高五律,视禁坊乐高二律。”《文献通考·乐十九》:“《陈氏乐书》曰:宋 朝禁坊所传不过小儿女乐三种而已。”